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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38.3标准需要检测哪些项目

日期:2024-04-25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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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un38.3标准需要检测哪些项目?
目前各航空公司依据国际航协《危险物品规则》的相关规定,对适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单独或与设备一起运输的属可充电型锂电池的手机电池、笔记本电脑电池、对讲机电池、摄像机电池、遥控玩具电池等产品做出了相关的检测规定,其中对含锂电池的产品来说检测的要求为《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第3部分38.3款(简称UN38.3测试)。
1、高度模拟试验:
被试验的电池和电池组必须在压力≤11.6kPa,温度20±5℃的条件下存放至少6小时,详细参数参详:http://www.bell0769.com/shopstyle/productinfo/18344288.html

2、高低温试验:
在75±2℃和-40±2℃的条件下进行高低温冲击试验,在极限温度中存放时间≥6h,高低温转换时间≤30min,冲击10次,室温(20±5℃)存放24h,试验总时间至少一周,对于大型电池和电池组,暴露于极端试验温度的时间至少应为12小时。详细参数参详:http://www.bell0769.com/shopstyle/firstclass/3122138/1.html 
试验结果:如果无重量损失、无渗漏、无排气、无解体、无破裂和无燃烧,并且每个试验电池或电池组在试验后的开路电压不小于其在进行这一试验前电压的90%。电池和电池组即符合这一要求。有关电压的要求不适用于完全放电状态的试验电池和电池组。

3、振动试验:
电池和电池组以不使电池变形以便正确地传播振动的方式紧固在振动机平面上。振动应是在正弦波形,频率在7和200Hz之间摆动再回到7Hz的对数扫频为时15分钟。这一振动过程须对三个互相垂直的电池安装方位的每一个方向都重复进行12次,总共为时3小时。其中一个振动方向必须与端面垂直。对数扫频为:从7HZ开始保持1gn的*大加速度直到频率达到18HZ。然后将振幅保持在0.8mm(总偏移1.6mm)并增加频率直到*大加速度达到8gn(频率约为50HZ)。将*大加速度保持在8gn直到频率增加到200Hz。 
试验结果:如果无重量损失、无渗漏、无排气、无解体、无破裂和无燃烧,并且每个试验电池或电池组在试验后的开路电压不小于其在进行这一试验前电压的90%。电池和电池组即符合这一要求。有关电压的要求不适用于完全放电状态的试验电池和电池组。15min内从7Hz至200Hz完成一次往复对数扫频正弦振动,3h内完成三维方向12次振动;
4、冲击试验:
A.试样电池或电池组放在平坦表面上。一根φ15.8mm的棒横放在试样的中心。一块9.1千克的重锤从610±25mm高处落到是试样上。待受撞击的圆柱形或棱柱形电池的纵轴应与平坦表面平行并与横放在试样中心的φ15.8mm弯曲表面的纵轴垂直。 
B.棱柱形电池还必须绕纵轴转动90°以便其宽侧面和窄侧面都经受撞击。每一试样只经受一次撞击。每次撞击都使用不同的试样。 
C.硬币形或钮扣形电池经受撞击时,试样的平面应与平坦表面平行并且φ15.8mm的弯曲表面横放在其中心。  详细参数参详:http://www.bell0769.com/shopstyle/secondclass/3122644/1.html
电池和组成电池如外部温度不超过170℃并且在进行这一试验后6小时内无解体和无燃烧,即符合这一要求。

5、外短路试验

 电池或电池组的温:度必须予以稳定使其外壳温度达到55±2℃,然后使电池或电池组在55±2℃下经受总外阻小于0.1欧姆的短路条件。这一短路条件应在电池或电池组外壳温度回到55±2℃后继续至少1小时。电池或电池组必须再观察6小时才结束试验。详细参考:http://www.bell0769.com/shopstyle/secondclass/3123417/1.html
试验结果:电池或电池组如果外壳温度不超过170℃并且在进行这一试验后6小时内无解体、无破裂和无燃烧,即符合这一要求。

6、过充电试验:

 在2倍的*大连续充电电流和2倍的*大充电电压条件下,对电池过充24h。

7、强制放电试验:

 电池串连12V直流电源,以*大放电电流进行强制放电。

8、挤压试验:
A、电池被两个平面板进行挤压;挤压力通过具有直径32mm活塞的液力压头施加,挤压一直持续到液力压头上的压力读数达到17.2Mpa,作用力大约为18KN.一旦达到*大压力即可卸压. 
B、圆柱形或棱形电池要使其纵轴平行于挤压装置的平面承受挤压.棱形电池还要绕其纵轴旋转90度放置,以便使其宽侧面和窄侧面都能承受到挤压力.每个样品电池只要在一个方向上承受压力.每次试验要使用不同的样品. 
C、硬币式或钮扣式电池,要使电池平面平行于挤压装置的平面承受挤压力.
 试验的结果:  通过挤压试验检验电池的**性能,进行试验后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

锂电池包装要求:

1、除非安装在设备中(如安装在手机、照相机、对讲机、笔记本电脑等),电池及原电池必须单独包装以防短路,并装于坚固的外包装内。

2、除非安装在设备中,每个包装件如果装有超过 24个原电池或 12 个电池,

 必须还要满足以下要求:

 1)每个包装件必须用标记说明内含锂电池及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的特殊措施。

 2)每票货必须有随机文件来说明包装件中装有锂电池及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的特殊措施。

 3)每个包装件必须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 的跌落试验, 而不损坏包装件内 的电池或元电池,并没有改变其中电池的位置以至电池与电池(或原电池与原电池)互相接触、没有电池自包装件中漏出。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2512号